定金与订金:购房者必须了解的法律差异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哪个可以退)
编号:20686 分类:生活常识 阅读: 时间:2025-07-12
定金与订金

在房地产交易中,“定金”和“订金”是两个经常被提及的概念,但它们在法律性质、效力以及能否退还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对于购房者来说,了解这两者的区别至关重要,这不仅有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能避免因误解而产生的纠纷。

一、“定金”的法律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由此可以看出,“定金”具有以下特点:

  • 担保性 :定金是买卖合同或预付款项中的一种担保形式,旨在促使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 单向性 :定金只能由支付方(通常是买方)支付给接收方(卖方),且只能在合同成立后生效。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将失去定金;而接收定金的一方若违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
  • 不可随意更改 :一旦签订含有定金条款的合同,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协议,否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该条款。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严格审查是否存在“定金”字样或相关表述,因为只有明确标注为“定金”的款项才能受到上述法律保护。如果没有特别注明,即便交易过程中使用了“定金”一词,也可能被视为普通金钱往来,而非法律意义上的定金。

二、“订金”的法律性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出卖人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返还定金;如果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无法订立合同,则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由此可见,“订金”的主要功能是预付款项,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 预付款性 :订金本质上是一种预付款,主要用于证明买卖关系的存在及双方的诚意。当买卖合同最终成立时,这部分款项会被计入购房总价;若合同未能达成,则一般情况下无需退还。
  • 可退还性 :相较于定金,“订金”的退还条件更为宽松。只要不是由于购房者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开发商就有义务将订金如数退还。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法律上允许“订金”用于预付款项,但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建议尽量避免使用这一词汇。尤其是在涉及较大金额的情况下,最好选择使用“定金”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购房者如何区分“定金”与“订金”

为了确保自己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两个概念,购房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哪个可以退
  1. 查看合同文本 :仔细阅读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寻找是否出现了“定金”字样或类似表述。如果有,则表明此笔款项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定金;反之,则可能是订金或其他类型的款项。
  2. 确认付款用途 :询问销售人员或开发商代表关于这笔款项的具体用途。如果是用于保证合同顺利签订,则很可能是定金;若仅作为预付款项,则更可能是订金。
  3. 咨询专业人士 :如有疑问,及时寻求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帮助,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

购房者在支付任何形式的款项之前,都应该清楚了解其性质和可能带来的后果。通过掌握“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不仅可以有效防范风险,还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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